CRS即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又稱“統一報告標準”。
CRS的提出者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也就是OECD(經合組織)。而概念是來自美國的美國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CRS旨在推動國與國之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正循序漸進地在各國實施,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蓋所有的成員國。雖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但發起CRS的組織OECD提倡各成員國應按照要求,簽署公民信息交換的協議。
哪些信息將會被交換?
✓存款賬戶
✓管理帳戶
✓現金價值保險合同
✓年金合約
✓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
✓帳戶和帳戶余額,姓名和其他個人信息
這相當于說所有存款,股票,保險和其他信息都是完全透明的。值得注意的是,CRS調查不包括海外房地產,游艇,跑車,古董書畫,珠寶等非金融資產,因為它們不是收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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