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投資審批流程 |
|
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核準辦事指南 一、法定依據 。ㄒ唬秶鴦赵簩Υ_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國務院令第412號發布)附件: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第191項“國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核準”。 。ǘ毒惩馔顿Y管理辦法》(2009年商務部令第5號發布)第五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企業境外投資實行核準。 二、申請條件 。ㄒ唬┚哂衅髽I法人資格; 。ǘ┰谫Y金、人員、技術和管理上具有跨國經營的比較優勢; 。ㄈo違法紀錄、資信良好。 三、申報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提交電子文檔: 。ㄒ唬┥暾垥。主要內容包括:(1)投資主體基本概況;(2)對外投資原因和目的;(3)設立境外企業情況:境外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投資金額(中方、外方、現金、設備投資等)、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投資的具體內容、股權結構、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屬設立境外加工貿易企業的,還應體現該企業年生產規模以及預計年帶動出口規模的情況; 。ǘ﹪鴥绕髽I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ㄈ┚惩馄髽I章程及相關協議或合同; 。ㄋ模﹪矣嘘P部門的核準或備案文件:(1)外匯主管部門出具的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意見(需購匯或從境內匯出外匯的);(2)現匯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或中方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的境外資源開發企業,需附發改委的立項文件;(3)國有企業需附國資委意見; 。ㄎ澹┎①忣惥惩馔顿Y須提交《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 。┲鞴懿块T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辦理程序 。ㄒ唬┢髽I申報材料交政務服務中心省商務廳窗口; 。ǘ┦〖壣虅罩鞴懿块T收到申請材料后,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 。ㄈ┮韵虑樾蔚木惩馔顿Y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初審轉報商務部重點核準: 1、在與我國未建交國家的境外投資; 2、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境外投資(具體名單由商務部會同外交部等有關部門確定); 3、中方投資額1億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資; 4、涉及多國(地區)利益的境外投資; 5、設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ㄋ模┮韵虑樾蔚木惩馔顿Y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重點核準: 1、中方投資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1億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資;2、能源、礦產類境外投資;3、需在國內招商的境外投資。 。ㄎ澹┦〖壣虅罩鞴懿块T核準地方企業開展能源、礦產類境外投資應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室)的意見,其他情形的投資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視情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核準地方企業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類境外投資時應征求中國礦業聯合會的意見(企業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領取《征求意見表》填寫后提交)。 。┦〖壣虅罩鞴懿块T按照核準的權限,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需報商務部核準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同意后上報商務部。 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境外投資按以下程序辦理核準:中央企業總部通過"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申請表,報商務部核準。地方企業通過"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申請表,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核準。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表后,于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予頒發《證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