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簡介
馬紹爾群島位于印度尼西亞和夏威夷之間,在西太平洋群島的最東部。
人口
馬紹爾群島人口大約60,000,主要有馬紹爾當地人、德國人、美國人和中國人。這些各異的文化融于一體形成了獨特的馬紹爾文化,馬紹爾人頗以此為傲。
政治體制
18世紀初,英國海軍軍官John Marshall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這個島。從1500年到19世紀晚期處于西班牙人的統治之下,1885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由德國人統治,1917年到1944年是日本人統治。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馬紹爾群島成為了由美國管理的太平洋島嶼的聯合國托管領土。在和美國簽署了自由組織條約(Compact of Free Association)之后,1986年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獨立。1991年共和國成為聯合國的正式成員。1979年簽署的憲法是美國和英國政府模式的混合,其官方語言是英語。自從獨立以來,馬紹爾群島一直政治穩定。
該地保持著政府民主選舉議會制度。議會制度下,其立法局Nitijela從成員中選舉總統。反過來,總統任命內閣成員6-10個。其法律體系由當地的法院組成,法官由內閣任命。各地當地法院進行初審,傳統權力法院負責不動產事務,高級法院管轄海事。所有案例均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經濟
農業和旅游是其主要收入來源。最重要的經濟作物是椰子、蕃茄、瓜和面包果。馬紹爾群島的貿易伙伴主要有美國、日本和澳洲。其商業環境穩定,這部分要歸功于長期以來美國的參與。其航空運輸擁有兩條國際航線,飛機跑道散布于大島上。12個深海碼頭可為大型海船服務。電話、傳真和電報由衛星聯機可提供卓越的國際通訊服務。銀行服務由關島銀行(由聯邦存托保險公司保險)和馬紹爾群島銀行提供。
語言
英語是官方語言。但是馬紹爾居民大部分是雙語,英語和馬紹爾語都很流利。
公司信息
主要的公司立法
和大多數的境外公司法一樣,《馬紹爾群島商業公司法》包含保密性的規定。例如,公司可以發行不記名股票,并且沒有向注冊處、注冊代理或者任何政府當局公開股東和董事或者高級職員名字的要求。
但是和許多境外金融中心不同的是,馬紹爾群島豁免非居民的國內公司的稅務。雖然《馬紹爾群島商業公司法》是美國公司法的翻版,但是某些規定取自于英國公司法,比如任命執行董事和公司秘書的能力。此外,允許傳真文件歸檔,不要求公司必須有經領事館承認的公司文件。馬紹爾群島也允許公司遷冊進來或者遷冊出去。
馬紹爾公司注冊介紹
公司名稱
限制任何和現有公司相同或者類似的公司名稱,后綴以表明有限責任,公司名稱中不能有信托,銀行,合作伙伴之類的字眼,公司名稱以ltd,inc結尾。公司名稱可使用中英文或英文名稱。
注冊資本
通常授權的股權資本為USD 50,000,超過部分加收USD1000
貿易限制
馬紹爾群島國際商業公司不允許從事保險和銀行業。
股東董事要求
股東或董事至少一個,股東董事可由一人擔任,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國籍不限。
成立時間
10至15個工作日可領取政府全套文件。
注冊地址及秘書
注冊地址及法定秘書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擔任,若需要可由我公司提供。
財務報告要求
財務審計報告不要求存盤注冊處。
馬紹爾群島國際商業公司 (IBC) 可免交公司稅、所得稅、利潤稅、預扣稅、資產稅、印花稅,并且無外匯管制。 馬紹爾群島國際商業公司受《商業公司法》(1990)約束,并由公司注冊處管制。
成立程序
委托書—》簽署協議—》交付定金—》親自簽署法定文件—》到政府各部門辦理手續—》10-15個工作日辦理完畢—》交結 ;
服務內容
公司章程,注冊成立證明書,董事任命書,鋼印,簽字章,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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